重庆市发生一男子因狗吠而杀死邻居一家三口,这样的案子居然也会引起网上讨论,委实令我十分可笑。
狗吠是一种再也正常不过的动物界现象,要狗吠消失,除非把狗全部杀光。从警方通报看,案发时间在不到8点,一般的人很少有那么早睡觉的。犯罪嫌疑人在这个时间去被害人家里交涉,根据生活常识可以推知,这一类人往往是比较挑剔的,交涉未果,也是可以想象的。
等待犯罪嫌疑人的,必将是法律严惩。他的生命价值不会超过一条狗的价值,只是可惜了被害人,他们因为摊上这样的一个邻居,英年早逝。
有些网友认为:这是狗患引发的惨案,我以为这个观点很荒唐。嫌疑人完全是因为怪癖的性格在丧失理智下的冲动。具有这类性格的人,只要个人利益不能得到一点点满足,就会去杀人。倘若他今天不是杀了邻居,也说不定哪天会去公交车上用汽油杀人。他的犯罪,与狗吠没有必然联系,狗吠只是一个引发杀人的偶然因素。
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刑事案件,再怎么讨论,也不会讨论出它的社会价值。狗吠还会继续,但愿每个家庭,都能摊上一个好邻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