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腐败真疯了! 法定期限内,湖南省高级法院拒收再审“材料” 法律规定“申请再审”在判决后“六个月内提出”。本案二审判决日为“2016年8月1日”,“当事人”李体、王展“申请再审”的日期是2016年11月23日,符合“六个月内”的规定。
然而,当将再审“材料”“提”交给法官时,却遭拒收。
2016年11月23日,在高院立案大厅窗口,李体、王展向窗口内女法官递交再审申请书原件、二审判决书原件、身份证原件后,女法官操作完电脑,在一张空白“信息登记表”上面盖“已登录信访接待室”印章后,递出窗口,并告知,已登记“李体”名字。填完该表,李体、王展进入门上贴有“不许拍照、录像、录音”告示的第五办公室,将再审申请书正副本、身份证复印件、一、二审判决书、证据交给室内唯一的一位男法官,该法官拿出一张空白“信息反馈表”,称要去原审法院办理。
事毕第二天,俩人再次返回第五办公室,该法官说再审申请书“不合法”,要“修改”,却没有具体指出哪里不合法。
截止2017年1月23日,俩人共去高院10趟,均遭拒收,今人恐惧的是,该法官声称“过期作废”。
下面列出法律及事实证据,实证高院法官拒收再审“材料”违法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