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原创]“用工荒”短期不会缓解
松竹散人 于 2018/3/17 11:55:32 发布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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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一个资深打工者,我有资格谈谈用工荒。
某作家说:没有深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以谈人生。我说,没有打过工的人,不知道打工者曾经的痛苦、无助和绝望。
我原来打过工的一个公司的同事,昨天晚上电话上告诉我,他离开了那个公司,同时还有几个同事也陆续离开了。我在这个公司干了一年多时间,虽居高管职位,但和老板管理无法协调,后离开做自己喜欢的事,几年了再没打过工。
这个公司的老板的用人理念是,我给你一份工作,等于给你提供了饭碗,是我养活了你,所以我怎么用你都可以,不但不应该抱怨,还应该感恩戴德。
比如可以给员工不买社会保险,工资尽量压低,设法让员工多加班,但从不谈加班费,有时周末或者晚上随意给我打电话,谈工作,电话上一谈一两个小时,根本不考虑我的作息时间。
这样的现象、这样的老板,应该很普遍。凡是大量缺工的单位、企业大都是,把员工当工具,不是当做可贵的资源,认为员工可以召之即来,挥之即去。只要有钱没有招不到的人,也永远不会缺人。
象前几年沿海的一些外加工企业,订单来了,旺季就大量招工,淡季就用一些下三滥的方式,设法裁剪员工,罚款,降低薪酬,逼着员工自己辞职。再次旺季来了,到处再招工就没有人上当了。
日前看到宁波也出现了用工荒,当地政府也帮忙,出动到外地招工,同时出台优惠政策。
子女随迁,读书、幼儿园都有支持政策,而且工资在4000到5000之间,看起来不错吧。
此前很多政策,农民工在外地打工,如果有未成年子女,读书很难解决。如北京曾经出现打工子女学校。打工者的子女在打工者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,有很多限制条件,而且障碍重重,手续证明搞得你眼花缭乱。
父母在城市打工,虽户籍不在本地,其实就是该打工当地的纳税人,这是常识。
他们作为本地的纳税人,却不能在本地享受权利,比如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。
义务教育是法定义务,是上位法,当地的任何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,不得和教育法相抵触。
事实就是我只要你农民进城打工,为本地的GDP做贡献,但你不能享受本地的法定权利,法定权利只有本地户籍的人才有资格享受。
现在很多城市出现了用工荒,一些地方压力之下,才慢慢开始调整既定政策了。
用子女读书、入幼等优惠政策来吸引打工者。其实这个都不能叫优惠,是作为纳税人应该享受的权利。
现在去外地打工的农民工逐年在减少,缘于本地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加快,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,在家门口就可以获得和沿海或外地大城市一样的收入。
上述那个城市给5000月工资,一个人租房几百元,吃饭零花、每年往返路途花费,每年能存下来一到两万元。
如果在家门口,住在家里。骑上电瓶车上班,每月工资两到三千元,算下来哪个更划算?
起码在家夫妻不分居,照顾父母孩子,减少一个留守儿童,还可以尽夫妻、子女的义务。
接下来的几年,我判断用工荒只能会越来越严重。道理很简单,可用劳动力减少,人口老龄化加剧。即使现在放开计划生育,也不是今天生出来,明天就能当劳动力使用。
我有个亲戚的孩子说了他的观点:现在的九零后很多都是独子,根本不愿意到你那种把人当工具的工厂做工。
在那种流水线的工厂上班,三班倒,加班,随时被监视、罚款,几年下来什么技能没有学到,万一被企业辞退,或者企业倒闭,还要从零开始,一无所长如何谋生?接着还要面对买房、结婚、生子的人生过程。
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,待遇低,没有尊重,没有未来,这样的环境如何吸引人。
再不用说那些逼着工人“几连跳”的工厂。
有些人说老板也难,这个我相信,老板有时比员工压力更大。企业亏了,发不出工资,员工可以换老板,而老板只能跑路。
就像成都最近两年约有九个大型超市关门,数千员工失业。除了网购的因素外,高房租是主要杀手。如果房地产高热不退,老板会越来越难做,让实体举步维艰的不是互联网,也不是员工的高薪,房地产是主要因素。
房地产不但增加了实体的生产成本,也严重的抑制了内需,一家三代的钱都投入近房地产了,那还有钱消费别的,内需如何拉动?
这个问题属庙堂之事,感觉到国家也在调整之中。
一个企业要想发展,要想做成百年老店,那就要善待员工,而且必须善待员工。一个企业的核心生命力除了资金、核心技术还有人力资源。
人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。有个观点认为,机器人、人工智能可以代替人,这个没有错,但只是某个领域和部分岗位,但生产机器人也要人去生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