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至第4楼第 4 楼 牛不拔 2018/4/16 15:25:10 的原帖:反对动不动就跨省抓人,
也反对不负责任的造谣水军。
去年南方有人踩踏成吉思汗画像,也是被内蒙警方跨省抓捕了。
但是,宣传鸿毛药酒是“毒药”的,则是另一个极端。
无论个别人怎么辩解洗地,也洗不掉“毒药”一词在最广大国民心目中早已留下的危险阴影。
该药酒毒死、毒伤、毒残、毒病了多少人?有没有可靠的调查统计结果?
如无,就难脱逆向民族主义水军造谣之嫌了。
洒家也反感迷信大力丸之风,还有这个精那个液的,不过是把一些治不了病也吃不死人的东西,爆炒圈钱而已。
但是,水军造谣同样可恨。
说人家食品药品是“毒药”,这可是个不小的罪名。若无证据,就属于诬陷。
三鹿奶粉被说成“毒奶粉”,起码有那么多受害的患儿为证,所以不仅该企业高层多人遭到重判,而且三鹿奶粉也垮掉了。
可见食品饮品药品等一旦被冠上个“毒”名,后果是多么严重。
可以这么说,如果鸿毛药酒果真是“毒药”,那么该医生非但无罪,而且有功;
如果鸿毛药酒不是“毒药”,那么,该医生就犯了【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】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,
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,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。
商业信誉,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、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,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、名誉的地位。
商品声誉,是指社会公众对一经营者的商品性能、品质所给予的社会评价,即该商品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。
什麽乱七八糟的? 人神共愤的大家议论两句,你就破口大骂什麽【水军】? 你的无知愚昧言论才真正是【水军】----替道底属【酒】还是属【药】的欺瞒忽悠开道的水军。
你这点小学三年级文化, 别来上啥商品声誉课。你狗屁倒灶------老鼠上秤钩 自己秤一秤有几两???呵呵
